明天下 第17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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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还是猪!” “谁让你跟野猪亲近的,我现在都怀疑,你是不是喝了那头野猪的奶水。” “冤枉——” “没冤枉,你不吃饭都能长这么胖,一定是喝了野猪奶水!” “我吃饭了。” “你没吃,被云卷,云舒兄弟两吃了,可惜我还在碗底给你埋肉蛋。” “好吧,云彘就云彘,我是猪娃,你就是母猪!” 云娘反手一巴掌抽过去,云昭却跑的不见了踪影,云娘叹口气,重新把筛子放在擀面杖上来回滑动继续筛面。 麦子是云福去集市上粜来的。 粜麦子并不需要用钱,只要把家里的小米驮上几袋子,就能去集市上换取麦子了。 事实上,在乡下,人们并没有多少用钱的地方,粮食才是真正的硬通货。 家里没有盐巴了,用两斤麦子换一点,家里想吃肉了,弄一些麦子换就是了。 甚至这几年,连嫁妆,彩礼都有用粮食支付的。 麦子到了家里之后,福伯就让仆妇们淘洗晾晒麦子,弄干净之后,就放到石磨上推。 白花花的面粉从石磨边缘缓缓淌出来,不过,麦子面上还有很多褐色的麸皮,这时候就需要云娘带着仆妇们筛面了,筛选出来的第一遍麦面里有很多麸皮,不过面粉很白,就是粗了一些。 云昭蹲在石磨边上看的奇怪,面粉不是越磨越白,而是越磨越黑! “我要吃第一遍白面。” 云昭殷勤的向云娘建议。 正叼着烟袋推磨的福伯呵呵笑道:“这是去年收割的新麦子,生气旺,混点麸皮好吃。” 云昭瞪大了眼睛道:“难道不是面越白越好吃吗?” 云娘白了儿子一眼道:“谁家吃头道面?” “我家吃不行吗?” 云娘眼珠子转了一下俏皮的道:“会被雷劈的!” 晚上吃饭的时候,云昭就获得了一大碗吃了不会被雷劈的面条。 面条颜色不好看,可是闻味道应该很好吃,上面还加了一些油汪汪的肉臊子,泡发的蘑菇也被母亲切得小小的,金针菜拦腰切断,与肉臊子,蘑菇丁炒在一起,特意加了炝锅醋,酸香扑鼻。 碗很大,面很多。 云昭瞅了一眼母亲的饭碗,叹口气道:“不让我吃就明说!” 云娘吃了一口小米饭淡淡的道:“就是给你做的。” “我今天刚刚学了‘香九龄,能温席,孝于亲,所当执’这十二个字,你马上就给我一个人做了一大碗好吃的,是在试探我?” 云娘又吃了一口小米饭道:“你孝敬我是应该的,要是不孝敬,我打断你的腿,试探你做什么,你又干了什么让我不高兴的事情了?” 云昭摇头道:“没有!” 云娘把那碗面条往云昭跟前推一把道:“那就快点吃,口水都流下来了。” 云昭叹口气,用筷子捞了一筷子面条放母亲碗里,这才准备大快朵颐一下,就听母亲道:“你就没打算给我舀点汤,就让我吃干面?” 云昭咆哮一声很想把那碗面条倒掉…… 云娘吃着面条,喝着汤还有功夫对儿子道:“既然知道孝顺了,那就彻底做好。 你要是不说前面的话自己吃了,娘一句都不说你,既然你在乎孝道,那就彻底做好。 看我干什么,快吃啊!” 云昭坚决的摇摇头道:“不了,我还是等你吃完我再吃!免得被你挑刺。” “你这孩子,这一次是真的,快吃,面都要沱了。” “你吃完走掉我再吃……” 晚上,云昭再一次坐在桌子边上抄写《三字经》,这已经是他抄写的第三十遍了。 先生说抄写《三字经》是一门硬功夫,偷不得懒,只要把《三字经》抄写百遍,基本上,也就学会了一千多个字。 如果再把《百家姓》《千字文》算上,就可以写文章,作诗了,而三,百,千这三部书彻底会背,会默写,基本上孩子的开蒙就算完成了,以后再学《说文解字》,就属于扩展学问的过程了。 先生不建议云氏蒙童除过云昭之外的人继续钻研学问,毕竟,再往深里学,有些人就会学糊涂,有些人就会学坏,还有些人就会学成傻子。 所以,他会在这些人完成蒙学之后,继续教授他们一些比如《营造法式》《算学》一类的杂学。 他还建议云氏应该重拾昔日的勇武之风,不要将更多的心思用在做学问上。 每每说到这些话的时候,徐先生的眼睛就会微微的泛红,鼻涕也会多起来,经常借着擤鼻涕的功夫,用手帕擦拭眼睛。 当云昭抄写《三字经》抄写到九十七遍的时候,窗外忽然响起了淅淅沥沥的雨声。 云昭推开窗户,一股潮湿的风涌进屋子,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。 “娘,下雨了!” 云娘也凑到窗边,将儿子抱在怀里,瞅着灯光下亮晶晶的雨丝笑道:“是啊,下雨了,老天爷终于开眼了,给了关中人一条活路。” “明天是不是就能种庄稼了?” “还不能,如果这场雨下上个三天,就能改了地里的墒情,那时候种庄稼才是最好的时候。” “娘,你给学堂里的人找了什么活计?” “自然是种地喽,背石头砌墙他们又不顶事。” “我们家没打算干点别的?” “干什么呢?以前倒是开过酒坊,旱灾来临的时候停了,人吃的粮食都不够,哪有多余的粮食酿酒?” “今年在荒地上多种高粱吧,我知道一个酿造红高粱酒的法子。” “野猪精告诉你的?” “您就当是吧,公冶长,公冶长,南山有只羊,你吃肉,我吃肠……” “云彘,云彘,玉山有秘方,你喝酒,我吃糟……” 下雨了,云娘的心情就变得很好,她对儿子突然变聪明这件事再也没有了追究的兴趣。 如今,这个胖胖的温柔地儿子就坐在她的怀里,小脸蛋红扑扑的,肉软软的,娇嫩的就像是一朵在雨中刚开的杏花,粉粉的,香香的,嘴里还唱着儿歌,这种幸福感让她完全陶醉了,丈夫离去,儿子呆傻的恐惧终也于离开了她。 “等播种完毕,娘就带你去长安看你外公。” “外公不喜欢你,我就不喜欢他!” “你外公不是不喜欢娘,而是不喜欢娘嫁给你爹。” “爹爹很好啊,你说过他很多事情。” “你外公最恨你爹爹过早去世,也恨你娘我不愿意再嫁!守着一个破落庄子熬日子。” “是不是也讨厌我?” “没有,我儿如今变聪慧了,你外公最喜欢你这种聪慧的孩子。” “也就是说,我如果还是一个傻子,他就一定会讨厌我是吗? 我想等我见他的时候依旧装作一个傻子,您看如何?” “住嘴,不许你再变成傻子,我儿一辈子都不会再是一个傻子,我不许你说!” 云娘用力的摇晃着儿子,想要竭力摇醒又装作傻子模样的云昭。 “好了,好了,我会表现的很聪明,让外公他们全部都喜欢我。” 云娘愣了片刻,点点头道:“一定要聪明,一定不要装傻子,你当傻子的时间太久了。 你爹爹要是活着,看到我儿如此聪慧,一定会高兴地一连翻几十个筋斗的。” 第014章 传说中的贼寇要来家里干活? 一场春雨让这个近乎死寂的村庄变得忙碌起来了。 春雨已经接连下了两天,原本干涸的小溪,也变得充盈起来,再一次出现了白色的浪花。 尘土漫天的日子不见了,地上湿漉漉的,踩上去就会发出“咕叽咕叽”的很有实力的响声。 “咕叽咕叽”云昭从屋檐下跑到接雨瓮后边。 “咕叽咕叽”云昭又从接雨瓮后边跑去了花坛。 两只大白鹅疑惑的从小土房子里探出脑袋,没发现什么不对之后,又缩回脑袋,插在翅膀下取暖。 云昭从花坛上跳下来,快跑两步就蹿出了内宅大门。 云氏的粮库就在中庭,今天正是分发种子粮的时候,云昭对古代地主家的生活很是好奇,就冒着被大白鹅攻击的危险悄悄来到了这里。 普通人家的地少,也就选不出最好的种子,种子的质量不好,云氏大房地多,所以就能在更加广袤的田野上筛选种子,选出来的种子也比别人家好不少。 二斤粮食换取一斤种子,这是很早以前就有的规矩,官府不允许地主家把种子卖的很贵,同时乡民公约里也有这方面的约束。 去年的时候,来云氏换取种粮的人不多,主要是一亩地下种子就要下十斤,大旱年月里,夏日收割的时候未必就能把种子收回来。 今年不同了,春日里雨水足,人人都愿意在田地里下血本。 春种的时候,徐先生是不教书的,学堂里也看不见人影,徐先生带着那条黄狗上了玉山,据说是踏春。 云昭很想跟着去,先生不允许。 所以,只好坐在面无表情的母亲身边,看管家云福给乡民们兑换种子粮。 农人看到种子的那一刻,脸上的皱纹就会如同菊花一般绽放开来,这种欢喜是从心底里发出来的。 没有强买强卖,也没有剥削一说,两斤粮食换取一斤种粮非常的合理。 虽然他们身在地主家大院子里,对地主家的家丁们却毫无畏惧之色,更与地主家的管家熟络的如同一家人。 “不要一颗一颗的挑拣,云氏的种子说到底还是你们挑选的,有什么挑拣头,就算是不好,也是你们挑的不好。”